微信支付商户公告

关于财付通公司发票纳税识别号与发票章不一致问题的说明通知

尊敬的微信支付商户:
      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称“我司”)已于2017年3月完成三证合一的税务变更,纳税识别号变更为91440300792584584M。由于新的发票专用章尚在刻制审批过程中,短期内发票上加盖的仍系旧税号(440300792584584)的发票专用章。由此造成的影响:发票上我司税号与发票印章上的税号不一致。根据税总函【2015】645号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“三证合一”进一步完善税源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》第四条,我司原发票专用章仍然具有法律效力

      由此造成困扰请谅解,如有政策上的问题请咨询0755-12366-1(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客服热线),谢谢!

微信支付团队
2017年4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