境内商户结算起结金额调整
尊敬的微信支付商户:
为了提供更好的结算服务体验,微信支付已于2016年8月3日对境内商户统一调整结算转账的默认起点,由500元调整为0元。
调整后:
1、达到结算时间点就可以进行结算,无起结金额限制;
2、本次调整不影响之前申请将结算起结金额调高的商户;
3、如果每日交易次数较少,可能会导致退款出现 “交易资金不足” 的情况,可以使用可用余额退款方式。
说明:每日交易款如果未达到结算起结金额会自动累积到下一个结算周期,当累计结算交易款达到起结金额后可以发起结算转账。
以T+1(T日交易,T+1日结算)结算周期商户为例:
调整前:
2016年8月2日 产生了100.00元交易净额
2016年8月3日 产生了500.00元交易净额 累计应结算交易净额100.00元,未达500元起结金额,当日不结算
2016年8月4日 产生了90.00元交易净额 累计应结算交易净额100.00+500.00元,达500元起结金额,按600.00元交易净额扣除手续费后结算
2016年8月5日 产生了190.00元交易净额 累计应结算交易净额90.00元,未达500元起结金额,当日不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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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整后:
2016年8月2日 产生了100.00元交易净额
2016年8月3日 产生了500.00元交易净额 昨日应结算交易净额100.00元,按100.00元交易净额扣除手续费后结算
2016年8月4日 产生了90.00元交易净额 昨日应结算交易净额500.00元,按500.00元交易净额扣除手续费后结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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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信支付团队
2016年6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