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信支付商户公告

关于商户和合作伙伴入驻流程调整的通知

微信支付商户:

根据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,为落实反洗钱、反恐怖融资客户尽职调查要求,规范受益所有人(下称UBO)识别核实工作,我们将根据商户的组织形式与风险状况,对直连商户和合作伙伴入驻流程进行对应调整。本次调整将于2026年4月10日起生效、并分阶段逐步推进,调整详情见下方正文(具体请以产品页面实际流程和提示为准): 一、本次调整适用对象 涉及直连商户和合作伙伴入驻相关渠道,具体包括—— 1)服务商进件特约商户(子商户)API(下称特约进件API); 2)平台收付通进件二级子商户API(下称平台收付通API); 3)商户和合作伙伴自行入驻渠道(包括:微信支付商户平台和合作伙伴平台、微信支付商家助手小程序) 二、本次调整内容 (一)特约进件API以及平台收付通进件API 1、受益所有人(UBO)收集 主体类型为「企业」或「社会组织」时,需要按照平台要求填写受益所有人资料。 2、受益所有人(UBO)辅助材料收集 如在入驻过程中收到“补充受益所有人(UBO)的相关证明材料”的提示,请参考商户“入驻受益所有人(UBO)填写要求指引”在「补充图片」字段上传受益所有人(UBO)的证明材料。 3、资金来源/资金用途 商户入驻资料审核被驳回后,收到要求提交【资金来源】和【资金用途】信息时,请依次在「补充说明」字段提交相关信息(填写示例:【资金来源:自有资金;经营性收入】【资金用途:经营活动开支】,其中多个值之间使用中文分号隔开)。具体指引与枚举请参考“商户资金来源与资金用途填写要求指引”。 (二)商户和合作伙伴自行入驻渠道改动 1、受益所有人(UBO)收集 主体类型为「企业」或「社会组织」时,需要按照平台要求填写受益所有人资料。 2、受益所有人(UBO)辅助材料收集 如在入驻过程中收到“补充受益所有人(UBO)的相关证明材料”的提示,请参考“入驻受益所有人(UBO)填写要求指引”在「补充材料」字段上传受益所有人的证明材料。 3、资金来源/资金用途 商户入驻资料审核被驳回后,收到要求提交【资金来源】和【资金用途】信息时,请按照商户实际情况在页面上勾选并重新提交。 三、 上线时间 1)自2026年4月10日起,微信支付将逐步开展灰度测试,纳入灰度范围的商户和合作伙伴,其入驻均需按照本次通知所载调整后要求进行。2026年5月10日,本次通知所载调整内容将正式对涉及到所有渠道全面生效。 2)2026年4月10日之前已提交的申请单,仍按原有规则执行,不受本次新要求影响。

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

2026年04月03日